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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全育人视域下大学生法治教育问题研究

作者

摘要

法治宣传教育始终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,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战略意义。青年大学生是建设法治中国的中坚力量,其法治素养水平直接关乎国家法治建设成效。高校作为立德树人的主阵地,肩负着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任。而“三全育人”理念为高校构建全员参与、全过程引导、全方位覆盖的法治教育体系提供了方向标。本文聚焦三全育人视域下新时代大学生法治教育问题,以问题为导向探究大学生法治教育成效的对策。

引言

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》提出“三全育人”理念,指出高校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,实现全员、全过程、全方位协同推进构建育人体系。同时,2021年6月,中央宣传部与司法部发布的“第八个五年普法”规划指出,要深化法治宣传教育,提升青年群体法治认同;2024年12月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(草案)》,草案明确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,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、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。在“双轮驱动”政策指导下,高校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阵地,需主动承担起将法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的责任,并积极探索“三全育人”理念与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融合路径,切实提升高校法治育人实效[1]

1 “三全育人”视域下大学生法治教育面临的问题

1.1 法育主体模糊,部门协作缺位

1.1.1 角色认知断层,不知“为何教”

在高校法治教育实践中,教师普遍面临“角色失位”的困境。一方面,绝大部分的法治教育默认划分为思政专任教师的工作内容,非思政类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极少主动涉及;高校辅导员的工作虽涉及学生行为规制、价值引导等内容,但由于缺少明确的指导框架,教师容易产生“不知是否应该教育、不知该教育到什么程度”的困扰,进而弱化教师的法治育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,导致法治育人实践难以达到预期。

1.1.2 职责划分混乱,常感“无力教”

当前,高校法治教育职责往往分散于多个职能部门之间,各部门工作彼此独立,缺乏整体的协同运作。一方面,各部门职能分割,任务孤立,使教师面对法育工作时难以判断职责边界和工作程度。例如教务、学工、团委、宣传部门常常各自开展法治教育工作,但未能形成常态化的工作联动,导致教师在缺乏上下对接、左右衔接的情境下,难以获取来自其他渠道的协助配合,影响教育节奏的连贯性。另一方面,高校内部的法治教育专项资源分布相对集中,在落实法治教育的过程中,教师有可能面临难以获取适配性资源支持的状况,这种结构性矛盾直接导致教师陷入“有心育人却无力施策”的困境。尤其是当教学工作层层叠加,部分教师难免力不从心,顾此失彼,导致法治教育工作陷入被动应付的状态[2]

1.2 课堂单线灌输,法育节奏断档

1.2.1 法治教育方式固化

虽然部分高校已经开设《大学生法制安全教育》专项课程,但在长期不变的课程设置下,部分教师教学方式固化,缺乏创新,倾向采用讲授法直接灌输教学内容。这种单线输出的教学模式导致教师缺乏与学生的有效互动,学生往往处于被动接收的状态,课堂活力不足,使得法治教育沦为“表面功夫”。除专项课程外,部分高校虽定期开展实践活动(如模拟法庭、普法讲座)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,但又出现了课堂教育与实践教育环节衔接松散、知识关联度不高的情况,导致学生对各类法治内容的理解始终停留在浅层感知,缺乏“法治知识”到“个人行为”的转换,法治素养内化失效。长此以往,大学法治教育沦为“任务式完成”,难以真正提升学生的法治思维与素养[3]

1.2.2 法治教育浅层化与碎片化

当前高校法治教育普遍存在碎片化与浅层化的问题。由于专项课程的课时安排较少,在课程的限制下,一是部分教师以完成教学任务为导向,为追求“内容覆盖”而导致教学节奏偏快,为学生预留的自主思考时间较少,学生知识的理解仅仅停留在记忆浅层。二是课程之间缺少系统性衔接,尽管每学期都开设专项课程,但各学期的课程内容往往关联度不高,知识衔接不足,学生就难以通过回顾与整合形成较为完整的法治认知思维框架,导致法治教育的碎片化。

1.3 场景壁垒固化,法育载体僵化

1.3.1 校园教育阵地单一,学习实感不足

高校法治教育长期囿于课堂单向讲授,学生难以获得法治教育的学习实感。一方面,教师需在有限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,学生多以课堂听讲为主,缺少亲身体会的实践互动机会,导致知识与实践的脱节,学习实感不足。另一方面,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多集中于某些固定的学院或职能部门,尚未真正转化为可以被一线教师广泛使用、灵活应用的教学资源。即便教师有意识地尝试在法治教育中引入实践互动环节,也有可能受到教育资源保障不足、使用频率较低、运行不通畅的限制,导致学生的学习活动缺乏从课堂走向实践的连贯性,难以达到理想的教育效果。

1.3.2 校外协同低效,难以形成教育合力

在课堂之外,高校依旧面临“校内封闭、校外脱节”的双重困境。在教师层面,带领学生开展校外实践活动往往需要多方机构协同配合。但现实中往往协调流程冗杂、人力调配失衡、时间安排冲突等问题频发,导致教师难以获得稳定的教育资源支持;又常因信息不对称、工作超负荷或校外单位配合度不足等问题制约着实践的稳定开展。在学生层面,学生的法治认知长期停留在书本与课堂,难以接触真实社会场景,不仅难以实现法治教育的现实转化力,更使学生缺乏对法治知识的深层体验[4]

2 “三全育人”视域下提升大学生法治教育效果的对策

2.1 全员育人:厘清职责边界,构建协同格局

2.1.1 明晰工作边界,确定法育职责

在三全育人的视域下,高校法治教育绝对不是个别岗位的专属任务,而应当成为全体教职工的共同责任。而明确的工作边界有助于构建职责清晰、权责一致的协同育人格局,并推动多岗位协同发力,真正实现全员育人[5]

在协同化法治育人格局中,厘清岗位职责边界是构建协同育人网络的前提基础。首先,高校要以清单式的职责界定方式在内部建立起任务对接、资源共享的育人体系,帮助教师强化个人职责意识,实现由个体分散行动向组织协同育人的转型,为全员育人提供有效支撑。其次,教师需主动判断法治教育的育人节点,并将其细化为清晰且可执行的工作内容。例如,教师可以逐一梳理日常教学、班级管理、课后答疑环节所承载的法治教育功能,梳理原本游离于岗位之外的育人元素。同时,通过列举清单式的工作安排,教师不仅能更明确与其他岗位之间的责任分界,减少重复劳动,也能使教师正确认识自身职责,使工作方向更明确,时间安排更合理,进而提升工作效率[6]

2.1.2 搭建协同平台,打通部门育人链

高校法治教育的内容跨越思想政治、学生管理、课程教学多个领域,若不同部门、岗位之间各自为政、目标脱节,就容易出现育人链条断裂的情况。因此,高校亟须搭建多部门协同平台,落实各项法育职责,在全校层面形成法治育人的责任共识。

高校构建协同平台的核心在于打通信息流通+执行反馈的通道。一线教师是最为接近学生学习成长的教育主体,因此承担着法治育人的主要职责。教师需要将教育过程中获取的学生反馈、思想动态、学习表现等信息及时反馈至学工、思政、宣传等部门,为后续实施法治教育提供真实的数据支撑。再者,协同育人要求各岗位之间形成任务互补与资源互促的工作模式,教师可根据育人任务目标,与学工处、团委、思政宣传部门等协同制定阶段性的法治教育方案,确保教学内容匹配法治育人目标。使教育教学从“各自为战”转向“协同共育”,充分发挥“三全育人”理念的教育价值。

2.2 全程育人:丰富教学路径,完善育人闭环

2.2.1 创新情境设计,活化法育渗透力

对于大学生来说,学习情境能够直接影响其学习体验和学习深度。教师在法治教育中应以教学目标为导向,创设与生活情境贴合、具有思辨性的课堂互动,使学生在面临真实情境时能主动进行价值判断,引导其完成认知上的迁移,进而将法治理念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例如,教师可设定带有冲突性的法治事件情境,让学生推导个体行为、集体规范与法律后果,训练学生的法治思维。同时应保留足够的互动交流环节,引导学生进行多角度分析,在思维训练中自然渗透法治要素。

在基于情境教学的全过程育人模式下,教学重心从“教师讲授”转向“学生回应”,强化学生对法治知识的理解能力。每一轮的情境演练后,教师还应及时引导学生进行反思,引导学生提炼经验,加深学生对法治知识的理解,避免知识的浅层化和碎片化。

2.2.2 创建反思日志,强化学生内省力

在法治教育中,学生对于法治的具体理解,往往是通过对自身某一行为的反复审视而形成的。因此,创建学生反思日志可以打破“授课即结束”的传统教学模式,帮助学生回顾自身表现,实现学生法治观念的可视化。

例如,教师在法治教育结束后组织学生填写反思日志,有助于激活学生的自我反思意识,深化其对法治知识的理解。而为了提升反思行为的针对性,教师需围绕课程重点设置具有引导功能的问题,让学生横向对比历次的填写成果,帮助学生察觉自身法治观念的细微变化,增强对法治内涵的理解。随着法治教学的不断深入,教师还需适时调整问题,使反思内容贴近教学活动,确保教育的层次递进性与实践适配性,强化学生的主动参与,使法治教育成为可持续、可积累的有效过程。

2.3 全方位育人:打通校内校外,拓展育人边界

2.3.1 设计第二课堂,激活校园微空间

除传统课堂外,教师还可以增设社团活动、主题讲座、志愿服务作为法治教育的载体。充分发掘第二课堂,将法治教育嵌入学生日常活动,逐渐增强法治教育的渗透力。

在推动法治教育向校园全方位延伸的过程中,教师可主要利用社团活动创新法治教育形式,让法治教育更加契合学生兴趣,拓宽法治教育的边界。例如开展如模拟政协提案等富含法治要素的活动,激发学生主体意识,使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内化法治概念。通过发掘第二课堂,不仅将教学延展到学生日常生活的具体环节,有效拓展法治教育的空间,也借由真实的实践活动再现抽象的法治理念,增强了法治教育内容传达的柔性,帮助学生形成更立体的法治认识,使法治教育以更具亲和力的形式介入学生成长的各方面。

2.3.2 拓展外部资源,织密实践支持网

相较于封闭的课堂环境,校外法治实践作为连接课堂理论与实际应用的桥梁,可以为学生提供最真实的法治体验,也能够给予学生更直观地观察、参与、反思的机会。例如,教师可组织学生进行旁听法院庭审、参观律师事务所等实践活动,突破传统教学中内容单一、情境匮乏的局限,为学生提供真实可感的法治实践体验。

在拓展外部资源时,高校应当承担主体责任,减轻教师的事务性负担。例如从学校层面统筹对接司法机关、社区组织、公益机构等,搭建长效化实践基地。并制定标准化的合作协议,明确校外单位职责(如提供真实案例、人员指导、实践场地),解决“协调流程冗杂”“信息不对称”“人手不足”等常见问题。同时,高校可建立动态评估机制,对合作单位进行考核(如活动频次、学生反馈、资源匹配度),确保持续为学生提供优质稳定的实践资源,使育人边界从校园内部延展至更广阔的社会公共空间。在全方位的法治育人模式下,学生可以在实践层面验证、内化法治知识,切实提升法治教育的效果。

结语

在“三全育人”视域下,高校在大学生法治教育中承担着更为复杂的育人职责。高校应以全员育人厘清职责、全程育人丰富路径、全方位育人拓展边界,并构建协同化、情境化、开放化的法治教育体系。高校教师亦应主动担当,更新教学理念,主动回应学生成长的现实需求,将法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,实现从“知识灌输”到“素养培育”的转变,切实提升大学生法治思维与素养,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。

参考文献

[1]许海娟.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多维探索[J].四川劳动保障,2025,(09):110-111.

[2]林迎熹.新时代大学生法治教育路径探析[J].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,2025,27(01):28-34.

[3]钟燚.当代高校大学生的法治教育问题及应对策略分析[J].法制博览,2024,(25):133-135.

[4]顾化鹏.“三全育人”视域下大学生法治教育问题与对策研究[J].品位·经典,2024,(05):87-90.

[5]赵亚宇,李婉伶.“三全育人”视域下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现状分析及路径探究[J].广东职业技术教育与研究,2023,(12):169-171+188.

[6]任天齐.“三全育人”视角下高校培养大学生法律素养路径探析[J].华章,2023,(08):58-60.

参考

许海娟.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多维探索[J].四川劳动保障,2025,(09):110-111.

林迎熹.新时代大学生法治教育路径探析[J].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,2025,27(01):28-34.

钟燚.当代高校大学生的法治教育问题及应对策略分析[J].法制博览,2024,(25):133-135.

顾化鹏.“三全育人”视域下大学生法治教育问题与对策研究[J].品位·经典,2024,(05):87-90.

赵亚宇,李婉伶.“三全育人”视域下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现状分析及路径探究[J].广东职业技术教育与研究,2023,(12):169-171+188.

任天齐.“三全育人”视角下高校培养大学生法律素养路径探析[J].华章,2023,(08):58-60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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